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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10-06 点击数:
中国快讯 10月7日晚间,佛山市政府宣告重新启动出租汽车,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的新政,新政将于10月8日月继续执行。值得一提的是,10月4日佛山曾实施楼市新政,但因未牵涉到出租汽车受到不少业内人士的诟病,指出调控力度并不大。主要内容如下:即日起,在禅城区全区,南海区桂城街道、大沥镇、里水镇,顺德区大良街道、陈村镇、北滘镇、乐从镇继续执行新建商品住房出租汽车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(一)继续执行新建商品住房出租汽车政策。
1、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享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停止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。1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住房的,可在上述区域出售1套新建商品住房。2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享有1套住房的,在上述区域出售第二套商品住房时,须要获取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总计交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。
4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享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,停止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。(二)完备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
1、居民家庭首次出售普通住房,申请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于首付比例为30%。2、享有1套住房且贷款并未结清,再度申请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于首付比例为40%。3、对享有2套及以上的居民家庭,停止派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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